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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年终盘点:2023年废不锈钢大事记

前言:2023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三年,正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注入新的成长空间,但在“高预期弱现实”的来回冲刷下,废不锈钢价格水平有了比较明显的下跌,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铁回流量持续高位,镍铁价格震荡下跌拖累废不锈钢经济性,一方面,成品需求恢复不及预期,钢厂采购需求下降,废不锈钢市场承压。

1.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促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助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一)请有关地区组织从事废钢铁、废纸加工和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自愿开展申报。要求申报企业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企业提供的项目投资立项、土地、环保、安全等批复性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对符合要求的,请于5月31日前将申请企业材料和审核意见等,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我司。

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三)各地区要将及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作为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数据审核和分析,掌握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运行情况,落实动态报告机制。要发挥已公告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各地区要督促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并于3月31日前将企业年度报告提交我司。

(五)各地区要对已公告企业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于4月30日前完成监督检查报告,并提交我司。同时,将需要变更、撤销资格的企业名单(变更企业需附相关材料)提交我司。

(六)各地区在提交我司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企业年度报告、监督检查报告等材料时,请同步将电子版发送至资源综合利用处邮箱(zyzhly@miit.gov.cn)。

(七)我司将组织对已公告企业开展抽查,重点检查未按时开展年度自查以及各地区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对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将列入关注名单,对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程序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3年2月8日

2.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3. 太钢不锈成为“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厂培育企业”

近日,在钢铁行业能效标杆三年行动方案现场启动会上,有21家钢企首批被授予“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厂培育企业”标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工业能效提升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协同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启动钢铁行业“能效标杆三年行动”并组织开展“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厂”培育工作。通过发挥行业优秀企业能效标杆示范厂引领作用,有序推动钢铁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促进钢铁绿色高质量发展。经过企业申报,严格评审,首批21家钢铁企业成为能效标杆培育示范厂。


 

4. 青拓集团构建全产业链——专注炼就绿色不锈钢

直径1毫米的环保型“笔尖钢”、轻轻一撕就能分成两半的“手撕钢”……在青拓集团有限公司展厅的玻璃柜里,各式各样的“高精尖特”不锈钢产品展示着近年来公司持续开展科技创新的丰硕成果。

“公司2008年入驻福建宁德福安市湾坞半岛以来,专注于不锈钢的冶炼制造,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形成从红土镍矿、不锈钢冶炼、不锈钢热轧冷轧、不锈钢深加工到销售的全产业链,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青拓集团总裁陈庆科说。2022年,青拓集团实现产值1830亿元,位列福建省民营企业100强第一位、制造业50强第一位。

探索可持续发展

古朴大气的仿古中式建筑、错落有致的园林景观……走进青拓集团营运中心,很难想象,这里是一座钢铁工厂。“在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陈庆科说。

针对不锈钢冶炼工艺能耗高、成本高以及镍资源匮乏等问题,青拓集团开展了低能耗冶炼技术和资源节约型高耐蚀不锈钢品种开发与应用技术的研究。

“以前,不锈钢冶炼是把镍铁、废钢等金属放入电炉里熔化,再制成钢坯,这样容易造成二次污染,能耗也高。现在,我们把这两道工序连在一起,热镍铁水可直接装到AOD炉冶炼不锈钢,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还能减少环境污染。”青拓集团研究院质量管理部部长石显云说。

青拓集团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每一个环节。通过采用余热发电、立式还原炉煤气综合利用等节能设施,实现能量回收、节约燃料和用电;采用皮带通廊运输原辅料矿,解决红土镍矿汽车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问题;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全面系统地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各项能源管理活动;完善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降本增效减排等举措,推进企业绿色发展。

如今,在“双碳”背景下,不锈钢领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不锈钢产品具有低碳属性,将拥有越来越广阔的应用领域和发展空间。”陈庆科说,“我们如今在创新研发新产品时,力争在保持质量的情况下降低成本,努力让不锈钢产品走向千家万户。”

在青拓集团内,到处可见印有“炼百年不锈,筑绿色未来”的标语。秉持这一发展理念,青拓集团将依托自身拥有镍矿资源和技术、物流、市场等综合优势,进一步延伸不锈钢精加工产业链,到2025年实现不锈钢产值3000亿元。 

5. 《宁德鼎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200万吨废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

宁德鼎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加工200万吨废钢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报送环保局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宁德鼎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200万吨废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文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德鼎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200万吨废钢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海利东侧S1地块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0000万元,环保投资950万元,占总投资的1.9%。

生产制度:年生产时间8160h。

劳动定员:公司新增员工171人。

宁德鼎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6. 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

为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加快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工信部研究起草了《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6月7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加快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我们研究起草了《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6月7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7.发改委等部门: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范有序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完善设备回收体系。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体系。鼓励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支持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业务。支持发展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发电企业、运营企业、回收企业、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加强上下游产业衔接协同。引导风电机组拆除后进行就地、就近、集中拆解。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范有序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

8.拟公告的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拟公告的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一批)、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以及拟变更名称、变更公告产能和撤销的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反馈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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